|| 老子曰:民不畏死,奈何以死惧之
百姓处于安定的社会环境中,常常享受生存,畏惧死亡。但如果政令严苛、刑罚繁重,百姓无法生存,所以不怕死,虽然用死来吓唬他们也收不到效果。
人民惧于反抗而听任不义与暴政的存在,这种状态是非自然的,这是因为人生来就具有反抗暴政的道德勇气。不管管理者采取怎样的手段来镇压人民,他们的道德勇气总会自然而然地表现出来,而且是斩不尽、杀不绝的。所以,一旦人民不再畏惧死亡,那么任何规章制度也就无法发挥作用了。
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,生命都是有意义的,但是在老子所处的那个年代,管理者不但对人民施行苛政,而且视人民的生命如草芥,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,不惜伤害人民的性命,导致人民生活于水深火热之中,生命朝不保夕。老子反对用重刑,尤其反对以滥杀的方式来维持统治。生杀的大权是属于天地的,只有能够体察天地之道的“大匠”才可以使用,一一般人滥用“杀”的大权,就会使自己受到惩罚。在人民看来,生是痛苦的,死倒是一种最好的解脱,所以他们也就不惧怕死亡了。对于不惧死亡的人来说,以死相威胁还有什么意义呢?所以,老子才提出了“民不畏死,奈何以死惧之”的质问。因此,统治者只有以人民的利益为重,使人民丰衣足食、居有定所,那样人民也就自然会珍惜自己的生命,不会再去冒险和为非作歹了。人民安分守己,天下就会太平,统治者的地位也会稳固下来。圣贤懂得去珍惜生命,从不滥施刑罚,向人民宣传道德法律制度的教化,使其在畏惧死亡的同时明白法律的威严,只有这样才能使天下大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