脚对于地的践踏面积很小,
虽然很小,
仰赖所不曾践踏的地方而后才可以去到更为博大旷远的地方;
人对于各种事物的了解也很少,
虽然很少,
仰赖所不知道的知识而后才能够知道自然所称述的道理。
知道天,
知道地,
知道大目,
知道大均,
知道大方,
知道大信,
知道大定,
这就达到了认识的极限。
天加以贯通,
地加以化解,
万物各视其所见,
顺其本性令其自得,
各得其宜自成轨迹,
各守其实无使超逸,
顺任安定持守不渝。
故足之于地也践,
虽践,
恃其所不蹍而后善博也;
人之知也少,
虽少,
恃其所不知而后知天之所谓也。
知大一,
知大阴,
知大目,
知大均,
知大方,
知大信,
知大定,
至矣!
大一通之,
大阴解之,
大目视之,
大均缘之,
大方体之,
大信稽之,
大定持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