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氏家训(一)
一曰孝父母:
父母,吾身之本,少而鞠育,长而教训,其恩如天地。不孝父母,是得罪天地:得罪天地,天所讨也。凡我族人,切不可失养失敬,以乖天伦。
二曰和兄弟:
兄弟,吾身之依,生则同胞,居则同巢,如手如足。不和兄弟,是伤残手足;伤残手足,难为人矣。凡我族人,切不可争户争财,以伤骨肉。
三曰睦宗族:
宗族吾身亲,千支同本,万脉同源,始出一祖。不睦宗族,是不敬祖宗;不敬祖宗,则近于禽兽。凡我族人,切不可相残相欺,以伤元气。
四曰重祭祀:
祭祀,礼重报本,昭穆常情,所以动先祖之格也。苟不凛如,在之,诚是渎先祖也。凡我族人,切不寸怠忽,以渎先灵。
五曰修坟茔:
坟茔,先祖之所栖,尽其祭扫,修其坟茔,所以妥化者也。苟任其颓坏不修,必致他人之 侵占。凡我族人,切不吝费以露祖骸。
六曰务农业:
农桑,衣食之必资,上可以供父母,下可以养育妻子,所以奉生之本也。苟不勤力耕种,必致荒芜田地。凡我族人,切不可偷安懒惰,以致终身饥寒。
七曰重敬贤:
敬贤乃吾族人之重望也,贤者为人之师,其学有所传,礼有所学。不重敬贤,是人之愚昧;人之愚昧,不得为人也。凡我族人,务必尊长敬贤,以示文明。
八曰慎婚配:
婚配为人伦之始,结婚合配,当审其人品性格,究其清浊黑白。苟婚配不择淑女,非特为终身之害,而且倾家声之不小。
九曰禁烟酒:
洋烟之 流毒于中国也,深矣,大则亡身,小则时失事。苟不严禁洋烟,不但前人被其所害,而后人亦遭其毒耳。凡我族内,切不可开设烟馆,以害子弟。
十曰禁非为:
家风之坠,邪淫者,十恶之首:赌博者,倾家之源。凡我族人,务宜告诚子弟,切不可放僻邪侈、生平甘受沾辱。
十一曰正人伦:
人伦,九族之——人生所当,存于方寸之中,而尊卑长幼,各得其序,纲常伦纪,各得其次。凡我族人,要必伦正名顺,万世不易也。
白氏家训(二)
一、热爱祖国
有国才有家,国强才能家安人乐,政治自由。故国家兴亡,匹夫有责。每个国民要维护国家利益,保卫国家安全,为国家强盛、文明、进步与发展,作出无私奉献。从小就应立志,振兴国家,造福人类。
二,孝顺父母。
人之有父母,如木之有根,水之有源。人如不孝,如木不培根,其枝不茂;水不开源,其流不长。你不孝父母,子女能孝你吗?父母生我、养我、教我之恩,如山重、如海深,如无感恩之心,与禽兽何别?何谓孝?善事父母也。相对欢容悦色,奉养唯谨。日常尽力供足衣食住行乐,有病亲(雇工)奉汤药。古云:“家不在富,有情则亲:儿不在多,知孝则顺。”“少年但得父母乐,老来自有儿孙贤。”我国《婚姻法》规定: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,父母有依法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。”
三、 敬爱尊长
伯叔姑妈,同气连枝。凡辈尊于我者、长于我者,皆宜礼让谦恭,济贫扶困。在工作单位,对上级主管与长辈同事,亦应如是。尊老之本质,是对生命关怀与敬畏,是人性回归。
四、友爱兄弟姐妹。
同胞如骨肉,兄弟姐妹如手足,应互相友爱扶助,共同振家声,显父母,光于前,裕于后。不可因财产或观念问题,而伤同胞之情。切勿听外人唆弄,祸燃豆箕,同室操戈,令亲者痛,仇者快。要知“同胞吟畅怀,父母笑开口”。
五、夫妻互爱
夫妻要互爱、互谅、互让、互助、互教,视对方是自己的手足之肉、肉中之骨,对其生死疾病、艰苦、受辱与幸福,如同身受。互相要担当责任,宽容、幽默、坚毅、理智、乐观、忠诚、阳光、仁爱。须知“生命诚可贵,情义价更高。”婚姻与爱情之核心,就是奉献。
六、 善教子女。
“知识决定命运,学习成就未来”“有知识才可得财富,有财富才可得自由”。这是千古定理。子女有智有愚,有贤与不肖,要一视同仁,因才施教,使其幼时有好学之心,长有济世之志。学校教育是人全面改造与发展之路。要想方设法送子女上学,使其磨炼意志,增强体质,钻研科学,积累知识,求真理,奋斗事业,为国家社会作出贡献。古云:“善教子孙,后祠昌荣。”“有书真理贵,无事小神仙。”《三字经》有“养不教,父之过”警语,应切记思之。
七、亲睦宗族。
千子万孙,皆祖一体所造,同根同源,宜忧戚相关,困难相助,总有竞争,当以祖宗为念,互忍互让。勿可记仇怀恨,勿听外人唆弄,造成亲者痛,仇者快。做到“同宗同祖同心声,隔山隔水勿隔情。”
八、和睦邻里。
邻里如“水鱼关系。”交际应“温、良、恭、俭、让”,有情有礼,和谐相处。要与邻为善,以邻为伴。以睦邻、安邻、富邻为原则。已所不欲,勿施于人。宜出人相友,守望相助,疾病相扶,有无相济。不能因小事争讼,或小忿相仇。
九、持家勤俭
家勤则兴,人勤则健,工精艺熟生财。不论求学、就业,不论干何种职业,都要兢兢业业了,勤勤恳恳,专心致志,艰苦奋斗,有所作为,有所成就,有所贡献。须知“知识由积累而来,才华因勤奋而得,努力方能改变命运。古诗云:勤人家内千般有,懒惰家中四壁空,”俭则寡欲,谨身节用,远罪富家民。俭则约,约则百善俱兴:侈则肆,肆则百恶俱行。不论贫富,皆应节约,惜食、惜衣、惜用、惜住,此是为已积福,更是为子孙留有余地。懒惰为贫贱之母:奢侈多为败家之行,切切记之。
十、善待幸福。
幸福即感觉享受,分为肉体与心灵。肉欲体享受:即丰衣足食,无忧无虑,无是非,无疾病,无人祸,无自然灾害。心灵享受:即“真、善、美”三种价值。人有学问、艺术、道德与文明行为,其享受即达到最高境界。古人云:圣人敛(聚集)福,君子考(成就)祥。又云:作德日休(不停止),为善最乐。故现在之福,得于祖宗与国家,不可不享,享之必报;将来之福,贻于子孙与群众,不可不培,培之必昌。
十一、遵法纪,守公德。
要遵守、执行国家与行业颁布之法纪,政策与职业道德。行为举止文明,待人接物讲礼貌,社交办事讲信用,从政为官讲廉洁。敢于与社会上之落后、愚昧、邪恶、犯罪行为作斗争。不可胡作非为,染上黄赌毒;或逞凶斗狠,偷盗抢劫,致败名丧节,杀身亡家,上辱祖宗,下污家声。古云:人无德,在世如兽,官无德,在世如寇。
十二、慎交朋友。
交友须以义合,择品质优良、肝胆相照之人。古云:近朱者赤,近墨者黑。朋友对自己之事业、生活与声誉,关系极大。如结交口是心非,不学无术,游手好闲,或沾上黄赌毒等坏人,必然误已不浅,一入圈套,则败命丧节,倾家荡产,甚至犯罪杀身。故要择修养素质高尚,胸怀大志;肯患难与共之人做朋友,才能帮助、提高自已,立身社会。古云:交不可滥,须知良莠难:酒莫过量,谨防乐极生悲。
2010年中央颁布公民道德规范十则
“爱国、守法、明礼、诚信、团结、友善、勤俭、自强、敬业、奉献”
“爱国”就是热爱祖国,报效人民,维护国家统一,捍卫民族尊严,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。
1.“守法”就是学法,知法,用法,有法必依,执法必严,违法必究,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。
2.“明礼”就是讲文明,懂礼貌,重礼仪,知廉耻,尊老爱幼,爱护公物,保护环境,讲究卫生,遵守秩序。
3.“诚信”就是说老实话,办老实事,做老实人,言行一致,表里如一,讲信用,守承诺,公平竞争。
4.“团结”就是顾全大局,同心协力,同事和谐,邻里和气,家庭和美,民族和睦。
5.“友善”就是心胸开阔,严于律已,宽以待人,互谅互让,扶危济困,助人为乐,风义勇为。
6.“勤俭”就是艰苦创业,劳动致富,勤俭节约,合理消费,移风移俗,建设美好家园。
7.“自强”就是志高存远,刻苦学习,增强本领,提高素质,崇尚先进,不怕困难,积极向上。
8.“敬业”就是干一行爱一行,钻研业务,提高技能,忠于职守,尽心尽力,形成良好的职业习惯。
9.“奉献”就是不计较个人得失,承担社会责任,履行公民义务,为社会,为人民多做好事。